永胜村光伏发电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2026-03-03 10:30:00浏览次数:4
公告信息 永胜村光伏发电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三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3-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11-00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胜村光伏发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2-24 二、更正信息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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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村光伏发电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三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3-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11-00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胜村光伏发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2-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更正为: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苏家屯区政府采购中心(苏家屯丁香街190号B座2楼开标室),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10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苏家屯区政府采购中心(苏家屯丁香街190号B座2楼开标室),如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投标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永兴街2号 联系方式:024-62833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三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和平区青年大街386-3华阳国际大厦2881室 联系方式:024-83790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浩、赵洪波、张会茹、王之光、苗雨 电  话:024-8379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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