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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信息产业园专项规划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12-20 19:03:00浏览次数:1
‍ 项目概况 新疆(昌吉)信息产业园专项规划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LTZ-2025-ZB-200(2) 项目名称:新疆(昌吉)信息产业园专项规划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

    项目概况                                                    

    新疆(昌吉)信息产业园专项规划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LTZ-2025-ZB-200(2) 

    项目名称:新疆(昌吉)信息产业园专项规划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昌吉)信息产业园专项规划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昌吉州市两级积极响应国家及自治区政策,提出建设新疆(昌吉)信息产业园,加快亚欧信息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通信枢纽布局,为加快建设信息丝绸之路提供重要的基础架构和网络保障,推动产业升级与可持续发展。为了科学高效推进新疆(昌吉)信息产业园发展,有效指导信息产业园的招商与建设,特编制《新疆(昌吉)信息产业园专项规划》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按采购方要求确定;(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5.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投标保证金额:16000.00元
账户名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城南支行
行 号:313885000034
开户账号:0000020090110017893406
投保保证金缴纳形式:应当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994-2236077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到账;
电汇、网银转账须知
1.1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网银、电汇、银行柜台公对公等转账的形式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
1.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 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 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接受电子(商业保函、政采云电子保函)均可
2.政采云电子保函须知
2.1 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线完成保 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
2.2 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可按照以下形式进行 在 线 申 请 , 电 子 保 函 申 请 链 接 ( 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etter/p roduct/detail?id=30&source=41),如遇问题可拨打 客服电话:4009039583;
2.3 将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②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行政审批局(昌吉市数字化发展局)

地 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与西外环交汇处融投小镇2739号

联系方式:18299509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黄河路699 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 17 楼

联系方式:0994-2236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季女士、朱女士

电 话:0994-223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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