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H25-210624-00350
2、项目名称:宽甸县北吊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
★二、合同履行期限及履约地点: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具体期限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宽甸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待项目的省市资金文件、计划文件下达后,根据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因县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合同价款结算,采购人(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服务范围:
1、工程建设任务:提高北吊河流域整体河道防洪标准,采取新建护岸工程等措施,提高治理河段防护标准,保护人口和耕地安全,为两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并改善流域的生态环境。
2、工程治理范围与保护对象:本次治理范围为北吊河保安村、石榴沟村段,治理河道总长约16km,主要保护太平哨镇保安村和石榴沟村2个行政村,保护人口约2150人,保护耕地约4300亩。
3、防洪标准: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规定,护岸防护标准为1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等别为Ⅴ等。
4、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以护岸工程为主,修建护岸工程长度约13km。
★五、服务要求:
1、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以及标准完成本工程的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财审控制价及后续现场服务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设计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审查等工作,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问题,及时解决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
3、提供施工过程中技术咨询、设计变更等服务。
4、成交供应商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在施工单位遇到问题时,应在1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服务的,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5、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设计相关服务。
★六、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建设要求,符合国家及水利行业设计标准。
★七、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承诺投入的人员名单(人员名单需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供,未提供按负偏离处理),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受托人员的职称、工作经验最少应与原承诺投入的人员相当,同时不得改变原承诺受托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及人员配置情况,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于不胜任工作受托人员,当采购人要求更换时,供应商必须立即予以更换,并不得在本项目内任职。
2、未经采购人同意,成果资料(包括中间成果)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展示、提供,供应商有保密义务;
3、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任务并提交合格成果。
4、本项目不允许采用挂靠方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和赔偿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同时保留对供应商的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