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恒大村小型抗旱水源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通过邮箱递交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BJ(SX)2025-CS008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恒大村小型抗旱水源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809.6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恒大村小型抗旱水源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1,809.6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1,809.62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恒口示范区恒大村小型抗旱水源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1,809.6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恒大村小型抗旱水源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恒大村小型抗旱水源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必须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完整的 2023年度或者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潜在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磋商公告发布后,通过邮箱递交报名资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3楼310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3楼310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原色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2121702931@qq.com,联系并告知代理,由代理进行资料核对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方式:13992520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贝金(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本级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秦创原立体联动孵化器总基地14号楼203室
联系方式:153198572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5319857236
中贝金(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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