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12-17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10988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佳得办公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2号动漫世界1106 中标(成交)金额:83(%) 评审总得分:89.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5年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为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耗材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需求供货,在采购人提出配送产品明细的3日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未按照规定时间供货的,我司向采购人支付当次逾期供货金额2%的违约金;超过2次(不含)未按照规定时间供货的,采购人有权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我司将派出固定(不可更换)负责人1名与采购人专门对接,对接业务包含:前期合同对接、配送对接、产品维修对接、财务核算对接等工作。(1)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需保证我司在采购周期内采购商品的具体金额,我司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2)我司将安排固定专人与采购人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数量不符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会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3)除不可抗力外,我司不会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将提前通知中标人。因我司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我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4)我司在实施配送期间,不会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我司将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服务,并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保证遭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将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5)我公司保证所有商品的来源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保证产品为原装正品,确保所提供产品对打印设备无损伤。 服务时间: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在财政预算保证的前提下,可续签一年合同。我司承诺:服务期内我司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支持。 服务标准:我公司保证所有商品的来源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保证产品为原装正品,确保所提供产品对打印设备无损伤。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艳红、苗薇、邓东华、曹洪英、涂向阳(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联系方式:024-22763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联系方式:024-6210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巧柔、陈柳、史颖、高永博 电 话:024-62100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佳得办公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