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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5-12-17 15:56:00浏览次数:1
项目概况 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23-2025-02288 项目名称: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 采购方

项目概况

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23-2025-02288

项目名称: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63,75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763,7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 7,500(吨) 详见采购文件 2,763,75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服务期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资格审查人员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或获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选择的处置工艺设备和生产工艺符合相关要求并经环保验收合格,污染防治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2025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远程开标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4)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办公区住建大楼

联系方式:0758-8632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2座1814室

联系方式:0758-2222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莫小姐

电  话:0758-2222262

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相关附件:
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招标文件(2025121701).zip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代理协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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