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09-SH129集美中学高中部教学实验办公楼及文体综合楼消防和通风系统更改通知 | |
| 代理机构信息: |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电话:0592-5822910 传真:0592-5822911 |
| 项目截止时间: | 2009年11月25日上午9:00 |
| 采购人名称: | 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
| 更正事项、内容: | 各投标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2009-SH129集美中学高中部教学实验办公楼及文体综合楼消防和通风系统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更改如下:1、招标文件第24页付款方式中原要求为“一般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5%在验收合同一年后的7天付清。或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现更改为:“一般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和10%的预付款保函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由监理审核确认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进度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5%在验收合同一年后的7天付清。或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2、招标文件第20页项目需求描述第(二)条编制范围“含图纸内的所有通风、消防(含消火栓、喷淋、火灾自动报警)”后面增加“不含火灾报警控制器”。3、招标文件第21页投标要求第3条中原要求为“火灾报警设备(烟感、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现更改为:“火灾报警设备(烟感、感温火灾探测器)”,即删除“火灾报警控制器”。同一条第三段中原要求为“投标人若提供其他的品牌货物同时还应提供各主要部件的生产厂家及型号、其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和功能要与推选品牌一致且通过专家认证为准。”;现更改为:“投标人若提供其他的品牌货物产品,则须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家及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其性能和功能要与推选品牌一致或更好,且必须附上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且通过专家认证为准。4、招标文件后面所附清单第11页第4项通风机的参数为“柜式风机,风量:45000m3/h 风压:640 Pa 功率:18.5Kw”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更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更改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改通知为准。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李先生 电 话:0592-5822905 传 真:0592-5822911 |
相关阅读
目录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版权所有 ©2015-2025 微魔法智能软件硬件 Copyright weimof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5015615号-25
手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