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12-16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800-05127 二 、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街6甲2号 中标(成交)金额:1,195(元) 评审总得分: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服务类 名称:液态医用氧(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向营口市中心医院供应医用液态氧,预计供应数量1080吨,最终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产品技术标准需满足《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文件标准,质量标准医用液态氧纯度需达到≥99.5%以上,并保证能在24小时内将相应规格的液态氧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采购人工作使用。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配送。 服务要求: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货物名称:液态医用氧。 采购数量:预计数量1080吨,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二、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配送。 交货地点:营口市中心医院。 三、售后服务要求: 热线支持7*24小时,现场支持15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按月结算,次月下旬支付上一个月的货款。供货到达月底后,投标人按当月实际供货数量、中标单价,计算当月应付货款金额,并开具采购人认可的等额发票给采购人;次月下旬,货物质量合格,付款手续齐全,供应商按合同履行相应义务后,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上月全部货款。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5.1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 5.2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3供应商须于供货前向采购人出具合格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白皮书(如有)等质量证明文件资料,以便核实相关资质和技术参数,否则,不予验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配送。 服务标准:★1.产品技术标准需满足《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文件标准。 ★2.纯度:≥99.5% ★3.能在24小时内将相应规格的液态氧产品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保证采购单位工作使用。 ★4.投标人负责对供应的医用液态氧进行年检,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上报给采购人备案。 ★5.投标人安排专业人员每周到达医院对罐体进行巡检。 6.本项目合同生效以后,若因投标人未按照合同履约,出现违约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进度。投标人除了要承担违约金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中采购方所支付的一切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倩、赵廷华、田忠洋、施哲(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代理服务费的方法计算。具体比率为: 每包合同金额 (人民币万元) 比率 100以下 1.8% 100-500 1.32%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835.92(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835.9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即日起成交供应商可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0417-295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98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岩 电 话:024-2339867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文件-营口市中心医院液态医用氧11.24.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1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洪生气体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