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江苏省排污权登记与交易管理中心) | 12320000466008928U |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 | 94.87(均分) | 1098000元 |
| 服务类 |
名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评估 项目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的项目内容。 服务要求:根据相关要求,进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评估, 包含开展涉重金属排放相关项目技术审核,开展全口径清单更新等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合同相关内容全部结束。 服务标准:见磋商文件。 |
施庆庆、袁立、吴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计14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5-58527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瑾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号倍格硅巷(南京中科紫台)
联系人:黄素玲
联系电话:025-86723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素玲
电话:025-86723972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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