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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12-14 22:15:00浏览次数:6
项目概况 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潼关县公安局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潼关县-2025-00199 项目名称: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

项目概况

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潼关县公安局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潼关县-2025-00199

项目名称: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提升改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2025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潼关县公安局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潼关县公安局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潼关县公安局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需落实的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公安局

地址:渭南市潼关县尚德路北段

联系方式:13909138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潼关县公安局

地址:渭南市潼关县尚德路北段

联系方式:1390913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09138150

潼关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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