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12-12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04-00047 二 、 项目名称:南票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票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宏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 (原敬老院) 中标(成交)金额:497,690(元) 评审总得分:85.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票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服务类 名称:南票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C02060000培训服务) 服务范围:培训内容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常规班任务150人,每期培训班培训不少于54学时,主要教学形式包括课堂学习、实践教学、交流观摩、线上教学,课程涉及综合素养、专业技能、能力拓展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528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农〔2025〕236号)要求,以及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葫芦岛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负责制定开班计划、组织教学实践、开展必要的跟踪服务,按期保质完成培育任务,接受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培育效果评价。 服务时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合格且符合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丹、徐淑娟、刘新(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票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支付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 采购期间产生的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支付形式:电子汇款或现金支付 3、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465.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山路3号 联系方式:0429-3731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葫路187-27号楼C 联系方式:0429-506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泽 电 话:0429-50678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南票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发售版本.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票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宏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