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合同包一):
废标理由: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在符合性审查中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招标文件要求,终止评审。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刘**、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乌兰浩特市罕山东街12号
联系方式:0482-820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83706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女士
电话:0482-8370655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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