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洲小镇冬季采暖):
废标理由:根据《延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十条供热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开标服务期限不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洲小镇冬季采暖):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博(采购人代表)、王延龙、高泽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洲小镇冬季采暖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延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1楼
联系方式:13509110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709225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911-7092221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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