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W25156HG4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确定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费率的80%计算: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1.1%;500-1000万元,费率0.45%。(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注:(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确定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424432(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联系方式:020-85684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0-83592216-819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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