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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监理服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12-11 10:31:00浏览次数:1
公告信息 2025-2026年监理服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11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监理服务单位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公告信息
 
2025-2026年监理服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11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监理服务单位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4-00415 项目名称:2025-2026年监理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50000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选择监理服务单位,为组织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维护项目及抢修项目等提供监理服务工作。对维护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理,编制维护工作内业资料,建立完整规范的维护项目档案,完成好监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维护项目及抢修项目,为以上类型项目提供监理服务,配合验收、检查及审核等工作,配合提供各专业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委托承接项目。(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实际开展的业务为准)。

四、项目要求: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监理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监理工作方案、监理服务主要内容、监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工程进度保证措施、造价控制措施、档案及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及合理化建议、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措施、重难点分析、后续服务保障方案、拟投入的技术设备、拟投入的人员等。

五、结算方式:以工程结算价为取费基数,乘以固定费率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按政府拨款进度拨款。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七、其他要求:

 合同方式:固定费率合同

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4、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5、招标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投标人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1日13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024-22706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08室 联系方式:024-83963332 邮箱地址:176952077@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光宇 电  话:0248396333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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