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街区商业广场拆迁调查费、业务费招标(招标编号:2005—CG01)补充通知各投标人: 中华街区商业广场拆迁调查费、业务费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005—CG01)补充要求如下,请各投标人注意: 一、本工程要求投入的人员应为各投标单位在职的正式员工,应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经劳动鉴证,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经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附在附件4:人员配备表后);在附件4:人员配备表中增加一列:是否按新办法操作过(如有,项目名称、面积)。 二、项目经理应填写完整的项目经理履历情况,曾负责的项目、累计面积和金额等,补充发放附件5: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履历表。 三、招标文件“二、招标的具体要求 5点、关于中标服务费,标准应为: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按中标金额1.5%,100—500万元的,按中标金额1.1%,500万元以上的,按中标金额0.8%,分段累进计算,待合同履行完成后按实际结算金额多还少补。 四、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查证,若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视同没有,拆迁人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对,投标人不得拒绝。 五、关于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可以于开标前提交银行受理的进帐回单原件作为证明; 六、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文件中若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特此通知。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005-2-3 备注:本更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中有冲突的地方则以本更改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传真为0592-2290022。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回 执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贵方关于2005—CG01批招标项目的补充通知。 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200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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