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42112520250600043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5-00707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丁司垱镇清安寺村易迁点环境整治及提档升级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九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3号
中标(成交)金额:60.279790(万元)
综合评分法:79.88(分)
工程类 |
名称:浠水县丁司垱镇清安寺村易迁点环境整治 及提档升级工程 施工范围:浠水县丁司垱镇清安寺村易迁点环境整治及提档升级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饶国进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61766808 |
五、评审小组成员
邢义军,顿解咏,汪立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12-10
2、评审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之家南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 [2023]35号文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6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丁司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浠水县丁司垱镇
联系方式:1340977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悦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云路路133号
联系方式:0713-486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涓涓
电 话:0713-4863777
相关阅读
目录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版权所有 ©2015-2025 微魔法智能软件硬件 Copyright weimof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5015615号-25
手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