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生猪养殖户主要集中在沈北新区北部,供应商须在成交后在沈北新区新城子街道设立办公地点。
2.建立收集运队伍。专人负责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收集。对负责收集转运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3.防止因集中运输造成动物疫情扩散,供应商须具备2台及以上全封闭运输车。
4.在收集过程中可能遇到特种情况,供应商须具备1台及以上铲车。
5.每台全封闭运输车辆须至少配备装卸工人3人。
6.供应商须在接到畜主电话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与畜主、防疫员、区域所工作人员配合完成病死猪交接工作。
7.配备收集转运所需消毒所需设施设备、工具等。
8.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管理、病死动物交接、消毒、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相关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9.按规定对收集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全封闭运输车辆毎离开一处收集地点时,对车厢和轮胎进行消毒,卸货后,对车体内外进行全面消毒,对病死动物等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理。
10.供应商负责将收集的病死猪转运到指定收集地点,并与收集点的看护人员完成交接,数据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11.供应商对运输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负责。1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服务方案、管理控制方案、防污消毒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