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JFMT2025(08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县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时间变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2 09:00:00,更正为:2025-12-12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2-12 09:00:00,更正为:2025-12-12 14: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2、供应商须提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以保证后续流程的进行。
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4、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在获取时间内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来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介绍信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获取谈判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凤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凤县市民中心6楼
联系方式:09174806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
联系方式:133191785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亚红
电话:13319178519
宝鸡福美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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