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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磨沟河出口段护岸水毁应急抢险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12-09 11:51:00浏览次数:2
项目概况 汉滨区磨沟河出口段护岸水毁应急抢险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ZBCG-AK2025-034 项目名称:汉滨区磨沟河出口段护岸水毁应急抢险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项目概况

汉滨区磨沟河出口段护岸水毁应急抢险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ZBCG-AK2025-034

项目名称:汉滨区磨沟河出口段护岸水毁应急抢险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1,694.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磨沟河出口段护岸水毁应急抢险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11,694.4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1,694.4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211694.42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1,694.4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磨沟河出口段护岸水毁应急抢险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磨沟河出口段护岸水毁应急抢险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2025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至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确认后方可完成报名;2、请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旬阳水电站汉滨区库段移民安置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为“汉滨区水利局”下属单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本项目采购相关业务用主管单位“汉滨区水利局”政府采购网平台账号进行业务办理,采购公告中采购人名称系统默认为“汉滨区水利局”不可更改,实际实施单位为“旬阳水电站汉滨区库段移民安置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水利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6号

联系方式:13891596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

联系方式:0915-329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念琴

电话:18291577605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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