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景山区厨余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项目(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3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725210200018035-XM001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厨余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项目(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预算金额:3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单价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石景山区厨余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项目(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 | 3200 (收集运输和处理) | 480元/吨 | 对石景山区行政区域内的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等产生的所有厨余垃圾进行统一收集,所收运的厨余垃圾均送往市级认定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 预计石景山区每年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量4万吨,由投标人进行收运,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日产日清的能力,采购人将据实与中标人结算。 |
02 | 石景山区厨余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项目(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 | 3200 (收集运输和处理)
| 300元/吨 | 对石景山区行政区域内的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等产生的所有非居民厨余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预计石景山区每年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量4万吨,由投标人进行处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日产日清的能力,采购人将据实与中标人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后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01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2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1包:
①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②具有从事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包:
①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②具有从事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的行政许可;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2-09 至 2025-12-1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home)。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执行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4号);
(8)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执行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2.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和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时间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公告发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9号
联系方式:陈工,68885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联系方式:邓培培,18600013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培培
电话:1860001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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