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信阳市水利局2025年度市级河流“智慧巡河”监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免费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5-59 |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水利局2025年度市级河流“智慧巡河”监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0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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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信阳市水利局2025年度市级河流“智慧巡河”监管项目主要内容为信息化服务费(系统占用的服务器年费、数据更新维护费用以及技术支撑服务费用等)、河道岸线利用与“四乱”问题监管、年度采砂实施情况监测与评估、智慧巡河工作培训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要求。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相关服务延伸至实施机构完成调查数据整理入库,并验收通过。 5.3质量: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章,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4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默认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 |||||||||||
| 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AI机器人开标虚拟二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监督部门: 联系人: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金额为17700元。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信阳市水利局 | |||||||||||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解放路与中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 |||||||||||
| 联系人:郭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6-6272300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 | |||||||||||
| 联系人:郭滢滢、朱慧芳 | |||||||||||
| 联系方式:15901221170、0371-8661069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郭滢滢、朱慧芳 | |||||||||||
| 联系方式:15901221170、0371-866106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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