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无锡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有限公司 | 91320213MA222N2923 | 无锡市解放东路800号10-11层 | 91.4(均分制) | 2901076.46元 |
|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桥梁维修加固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养护与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园林局关于加强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对桥梁结构定期检测出的隐患病害实施维修服务,对投诉较多的桥梁设施进行维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全部“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服务时间: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养护期:2年(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0.8%,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在此基础上按7折计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21146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交大联云科技园三楼
联系人:梅杰
联系电话:0510-80595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16号A幢三楼
联系人:沙海娟、季海云
联系电话:0510-811924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海娟、季海云
电话:0510-81192483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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