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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5-12-05 14:30:00浏览次数:10
公告信息 盖州市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2-05 项目概况 盖州市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
公告信息
 
盖州市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2-05

   项目概况

盖州市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81-00950 项目名称:盖州市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70304 最高限价(元):4970304 采购需求:查看


盖州市校园安保服务服务需求:

★一、项目情况:

1、保安公司为盖州市学校提供校园安保服务。

2、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以上招标一采三年,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学校与中标方按年度签署服务协议,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合同年度内服务价格须维持不变。次年合同年度服务价格调整需校方与中标方协商,且经校方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能签署次一合同年度服务协议。

3、生活保障:保安人员就餐可由校方提供。

4、服务验收:每月由各学校提供验收单并上报至教育局,如不符合标准,学校可在验收单上注明原因,按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实际发放金额。

5、付款方式:采取按季后付费方式支付。季度结束后,乙方服务达到合同约定,经甲方确认后,按合同约定以人民币转账结算。

6、服务地点:各学校校园内。

7、招聘人数:保安150人。

★二、保安公司条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投标人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执行。

★三、保安公司履职要求

保安公司为盖州市学校提供校园安保服务,应按以下要求履职:

1、投标方应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与保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针对学校服务对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服务方案,并报盖州市教育局教育审定、备案。

3、根据盖州市教育局确定的各学校应配保安人数及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文件要求合理配备保安人员。

4、根据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5、编制管理保安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对各区域保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6、负责与盖州市教育局教育联系,接受检查和监督,每学期向学校通报安保工作情况。

7、负责编写保安队伍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

8、学校师生数变化较大时,按盖州市教育局要求调配保安人数。

9、负责保安工作记录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10、如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作为或擅离职守等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保安公司需赔偿给学校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保安人员须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和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学校有权退回,保安公司负责调换保安人员。

12、保安人员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伤害事件,疾病、死亡等突发事件及相关事宜,由保安公司负责。

1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配备保安,在保安数量需求有变化时,保安公司保证人员足额配备。

★四、保安公司需提供的保障

保安公司为每名保安配备统一样式的保安服装,保安员履职期间必须统一着装(保安服装)。

★五、保安员的条件要求

1.保安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国公民,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不含60周岁),身高1.65m以上。

(2)身体健康、无残疾;

(3)品行良好,无劣迹行为;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无被吊销保安员证记录。

2.保安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取得《保安员证》。接受保安公司和学校的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保安公司对保安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3.严格遵守学校对于保安人员的有关职责规定,严格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4、保安队员持证上岗,服从临时工作的安排。

★六、保安履职要求

岗位职责:

1.保安人员,实行24h守护、保卫校门安全工作,维护工作秩序,严把人员及物品出入关,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

2.保安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用户单位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保安人员作好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遇有情况,快速反应,必要时,启动一键式报警器或向110报警,与公安机关联动,妥善处理,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4.保安人员经过政审、培训、持证上岗提供保安服务,具备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安防系统维护使用。

5.保安人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环境卫生,杜绝非保安人员进入保安室。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并与过往校门师生搞好沟通,保证其校内安全。

7.做好报纸、信件及邮件收发工作。

8.按照要求做好出入校门人员身份核实和登记工作,防止身份不明人员出入校园。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巡更打点制度。

9.在岗时必须着保安制服,配戴保安帽,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10.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为认真执行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交接班,交接班要有记录

11.依据学校安全规定,检查出入人员及携带物品,禁止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入学校,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12.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保安员应在室外上岗执勤坚,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不准做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有替岗、空岗、离岗现象发生,发现按其相关规定处理,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清退。

13.保持学校相关区域内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冬天雪后及时清雪。

1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像任何人透露学校的关键情况。

15.任何人不得在警卫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16.完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夜班职责:

1.除上述岗位职责外,夜班保安还要熟悉学校环境及重点部位,掌握楼内各项设施摆放位置,安全意识强,了解防火、防盗常识;对责任区内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绝对安全。

2.夜班保安要按时关门并经常巡逻,检查门窗水电、设备设施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3.值班期间不许喝酒或酒后值班,做到保持清醒的头脑,如有发现在值班期间聚众聊天、玩乐、闲逛,学校将予以处罚,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清退。

4.严禁不相关人员接近安保设施,夜班保安要熟悉责任区内的人员状况和设备状况(包括电源、水源、防火器材、报警器材、通讯器材等),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明了。爱护电脑、电话等设备,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使用。

5.凡发生与夜班保安责任有关的重大事故,除按规定处理外,立即清退。

★七、保安人员纪律规定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文明执勤。

2、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按时销假,严格遵守值岗、巡逻等时间安排。

3、执勤时必须穿统一的制服、配带装备、着装整齐,非工作时间,禁止穿制服。

5、文明执勤,说话和气,遇事按程序处理,办事公道。

6、严禁酒后上岗、执勤时禁止吃零食、抽烟、看书、看报、不准抄手、或将手放在口袋里,不准闲聊、嬉戏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

7、讲究卫生、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8、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在辖区内发现可疑人员可查验物证。

9、遵守学校和保安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

★八、工作交接

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服务方在办理退场交接手续时必须保证稳定安全交接,如到期后离场产生骚乱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招标人经济或声誉损失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将追究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6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一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451-404-469 、密码:123456)。 2、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3、投标文件解密原则上应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应通过视频会议说明并尽快上传解密,因相关问题影响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盖州市教育局本级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市府路1号 联系方式:0417-7689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地  址:盖州市市府路西段财政局二楼 联系方式:0417-7088002 邮箱地址:19138164@qq.com 开户行:辽宁辰州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 账号:500100990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417-708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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