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道沟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 12: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151号-1-ZHH-2025-02
项目名称:三道沟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855000
最高限价(元):680000,117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合同包二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7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与甲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纳税证明;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标项2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纳税证明;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2: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2:30
开标地点:浑江区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578号国投大厦3楼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2.技 术 支 持 : 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 政 采 云 ” 平 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白山市浑江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浑江区红旗街东二委一组
联系方式:0439-3368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恒和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CBD·栖乐创新创业版块写字间11号楼16层
联系方式:15662211201(办公电话)
项目联系人:许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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