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微魔法®软硬件-软件与设备供应平台

服务专员:18559297315

软硬件开发 - 设备供应 - 工程施工品牌
综合型智能软硬件与工程服务优选平台
搜索
全国热线
4008-598-678

2025年争创期间道路塌陷及管网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12-03 15:30:00浏览次数:9
公告信息 2025年争创期间道路塌陷及管网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03 项目概况 2025年争创期间道路塌陷及管网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
公告信息
 
2025年争创期间道路塌陷及管网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03

   项目概况

2025年争创期间道路塌陷及管网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2-00188 项目名称:2025年争创期间道路塌陷及管网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81391.47 最高限价(元):881391.47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争创期间道路塌陷及管网维修工程;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内容:需要对2025年争创期间道路塌陷及管网维修工程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验收标准及方法: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7、付款方式:按最终签订合同执行。

★二、安全和环保

1、承包方施工应严格执行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发包方有关安全施工规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承包方独立施工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承包方保证与施工相关的设备和物质的安全;

4、承包方遵守《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办法》;

5、承包方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一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已有的成品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

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严禁扰民,垃圾堆放及运输必须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一旦因施工引起扰民、文明施工不达标造成罚款等,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附件:《2025年争创期间道路塌陷及管网维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资质: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15时00分至2025年12月0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线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40号楼 联系方式:0427-5586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系方式:0427-3550305 邮箱地址:lnhcjs1234@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12001000013029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427-3550305
 
免责声明:所有数据来源政府与采购公司数据,无任何编辑或篡改来源数据;【点击访问数据来源
售前咨询:
4008-598-678

版权所有 ©2015-2025  微魔法智能软件硬件  Copyright  weimof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5015615号-25 

手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