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用智能血液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176
项目名称:2025年医用智能血液冰箱等一批医疗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44,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2: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3: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4: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5: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具有授权权限的总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5: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00025210200066616
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3、采购预算:采购包1:19.4万元;采购包2:46万元;采购包3:9万元;采购包4:5万元;采购包5:45万元。
4、最高限价:采购包1:18.1万元;采购包2:46万元;采购包3:9万元;采购包4:4.8万元;采购包5:45万元。
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817-226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总商会大厦B区21楼2106-1
联系方式:李强、谭周菊;0817-25113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强、谭周菊
电话:0817-2511389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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