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XJ21纳税表彰牌匾制作询价采购 我司受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委托, 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下列设备, 请根据以下要求于2007年2月28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文件壹份密封送至我司:
一、询价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主要规格及技术参数 | 数 量 |
| 1 | 牌 匾1 | 高密度实木外框,亚光醉红烤漆,规格(长╳宽╳厚):415mm×310mm╳15mm;镶嵌于实木中的不锈钢板规格为(长╳宽╳厚)345mm╳240mm0.5mm;刻字注明纳税人名称;纳税总额。具体工艺及刻字要求以采购人提供的实物样品和内容为准,报价人可前往采购公司查看样品。 | 84块 |
| 2 | 牌 匾2 | 高密度实木外框,亚光醉红烤漆,规格(长╳宽╳厚):415mm╳310mm╳15mm;镶嵌于实木中的黄铜板规格为(长╳宽╳厚)345mm╳240mm0.5mm;刻字注明纳税人名称;纳税总额。具体工艺及刻字要求以采购人提供的实物样品和内容为准,报价人可前往采购公司查看样品。 | 387块 |
二、询价要求:1、本次采购项目共为一个合同包,响应供应商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分报价。响应文件应完整,包含采购文件中约定的内容。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单价,以便具体数量有变更时作调整。* 响应供应商应报最短交货期,必须于3月10日前供货完毕。2、响应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牌匾的规格尺寸、材料材质、工艺技术等,标明所选用材料的品牌产地。*3、响应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样品的工艺及材质要求,提供相同规格及工艺要求的样品牌匾各一块,以便评审时作为评审重要依据和验收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4、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承诺按时、保质保量将牌匾送到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对不合格的错、废次品免费更换补足。由于供应商供货不及时造成延误的,应负赔偿责任。5、报价人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应提供售后服务条款的保证和承诺。6、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含制作、运输、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
二、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要求: 1、报价人应提供所报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5年的质量保证承诺。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供免费的送货服务。
三、验收条件1、用户单位根据询价文件、报价文件、供货合同及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进行货物质量、产品工艺、材质及数量等方面的验收。2、用户单位根据货物装箱清单进行货物主件及附件等的验收。3、采购人将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成交货物的各项指标、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做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四、报价文件组成: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报价供应商应是所报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的经销代理证书或授权以及产品制造商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的生产相关证明。3、提供报价供应商以及生产厂家能够履约的相关情况、资质、资信、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4、提供产品的设计图、效果图或实物图。5、供应商对报价代表的报价事宜授权委托书,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报价一览表(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等, 应加盖单位公章)。7、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详细说明产品的规格、配置、性能特点)。8、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标、定标原则:在所有的报价文件、样品都符合采购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规格、质量相同,及售后服务相当的情况下,
报价最低者为成交方。
五、费 用:1、送货费、保险费及途中安全、至采购人验收合格所有费用及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等费用均由成交商负责。2、成交供应商须交纳
成交金额1.5%的成交服务费。3、标书费:100元整。
六、报价保证金(1)报价保证金为参与本次报价活动的行为之一。(2)报价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3)报价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报价截止前报价人可以用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汇票和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或可自行办妥,缴交至厦门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厦禾支行(地址:厦禾商厦一楼,即:六中对面),账号:129360101400001856(截标前报价人应提供银行转账受理回执或银行现金解款单,银行现金解款应在“款项来源”标明报价单位全称和报价编号。不得报价现场缴交现金)。(4)报价前未按规定足额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5)定标后,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6)发生以下情况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开标后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②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③成交人未缴纳成交服务费。
七、合同签订、验收1、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与用户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合同一式三份, 由成交企业报一份给我司备案。2、成交人应在供货合同签订的供货期内向用户供货。3、用户单位根据成交方的投标文件、合同进行验收。
八、付 款用户单位根据成交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支付货款。 联系电话:5822913 传 真:5822911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联系人:戴朝阳网 址:www.xmws.com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00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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