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我司代理招标的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2006-SH67,针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经采购人确认,现更改如下:1、取消P21-37倒数第六行“2、物业管理费设有预算控制价”字样2、取消P30-37倒数第七行“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价格分为零且不能定为中标单位”字样。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纪要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二OO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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