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21TAZB007厦门市五显中学食堂经营权更正通知 | |
代理机构信息: |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 邮 编: 361012 网 址: www.xmws.com 电话/传真: 0592-5822910/582291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7月21日 |
原公告的采购 项目名称: | 厦门市五显中学食堂经营权 |
采购人名称: | 厦门市五显中学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军村村军村里351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军村村军村里351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
更正事项、内容: | 1、原招标文件商务因素分F2现更改为: 序号评分界定分值2-1认证证书(5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投标人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2-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2分)根据是否具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情况进行评分:(1)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具有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资质的得2分。(2)投标人与拥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并提供合作发票及税务系统发票查验网页截图,得1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必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或提供投标人与拥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经营者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合作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必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否则不得分。)22-3后勤保障能力(2分)投标人在疫情期间积极配合政府进行各种集体用餐配送后勤保障工作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2-4保险责任(3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为本项目投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根据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和累计责任限额合理性进行评价,各项责任限额合理、有利于招标人的得3分,各项责任限额较合理、较有利招标人的得2分,各项责任限额较低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32-5公益情况(2分)投标人具有社会责任行为,投标人对社会进行公益活动有获得过相应表彰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2-6荣誉情况(3分)投标人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放心食堂”、“健康食堂”、“放心餐厅”等荣誉,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2-7企业规范安全评价(3分)投标人承诺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未有违反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法规被查处行为、未有违反劳动及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处罚的3分,未提供完整承诺的不得分。32-8本地化服务情况(2分)投标人可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可提供合作单位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或者承诺中标后提供本地化服务。22-9业绩经验(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同类业绩有效证明材料得1分,本项满分3分。(以提供的相关网站中标公告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以及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为评审依据,上述业绩资料应完整提供,否则,评标委员会对该业绩不予采信)。(同一业主单位只计算一次)3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投标要求补充条款:“12、★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遵守厦门市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相关防控疫情文件及政府部门、学校相关规范要求。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均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接种新冠疫苗,或在校服务期间持续提供有效期内的核酸阴性证明。未提供书面承诺,视为无效投标。”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投标要求补充条款:“13、通过相关渠道查询到或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或有违反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法规被查处行为或有违反劳动及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处罚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4、统一踏勘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10日上午10:00。参与现场踏勘人员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阴性证明,未提供不得进校。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投标、开标地点: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A区A406-1室。 8、其他内容不变,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林小姐,电话:0592-5822915 ,传真:0592-5822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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