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CG29/2思明区法院新办公大楼及审判法庭恒温湿机设备项目答疑纪要 各2006-CG29/2思明区法院新办公大楼及审判法庭恒温湿机设备项目的投标人: 经采购人确认,2006-CG29/2思明区法院新办公大楼及审判法庭恒温湿机设备项目招标文件按以下内容修改,请各投标人注意: 1、招标文件第7页第1条中的整个空调系统指的是“恒温湿机设备系统”。 2、招标文件第7页第2条中的安装大纲指的是“恒温湿机设备系统的安装措施,投标人根据各自情况自拟”。 3、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06年9月14日上午9:00,现更改为:2006年9月18日上午9:0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二OO六年九月六日
免责声明:所有数据来源政府与采购公司数据,无任何编辑或篡改来源数据;【
点击访问数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