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务实-邀请招标-XMWS2017Q019-关于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建设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XMWS2017Q019 |
| 采购人名称: | zg石狮市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黄小姐、刘先生 0595-22738619 |
| 采购项目名称: |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建设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建设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20万元 |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门有关规定 |
|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物的经营范围。3、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6、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社会机构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相关机构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尚未开通此项功能的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相关材料。(4)投标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有关部门处罚并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函(中标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2日(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供应商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携带《投标邀请书》。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00元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 评审时间及地点: | 2017年7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进行评审。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黄小姐、陈小姐电话:0595-22738619 |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且该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编号,否则不予确认。投标申请人须凭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单位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若投标申请人成为被邀请的投标人,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本次邀请招标项目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将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若投标申请人成为被邀请的投标人后拒绝接受邀请,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其它未被邀请的投标申请人的保证金在邀请函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账 号:13500101040024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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