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四川卫联锐达医药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 | 1,536,000.00元 | 根及根茎类饮片(折扣率):80% | 79.75 |
合同包1(包1):
货物类(四川卫联锐达医药有限公司)
| A07023601 | A07023601 根及根茎类饮片 | 根及根茎类饮片 | 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中“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信息表” | 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中“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信息表” | 1(批) | 1,536,000.00 |
贾健(采购人代表)、贺燕、蒋益泽、肖晓辉、周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等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下浮1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采购预算为基数计算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乙方支付。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为:1.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8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018525210200003412[2025]00258。
2.采购品目:A07023601,根及根茎类饮片;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36,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536,000.00。
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式:(1)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四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一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2)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五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二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3)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六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三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4)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七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四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5)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八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五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6)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九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六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7)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十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七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8)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十一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八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9)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十二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九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10)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十三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十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12)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十四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十一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12)供应商合同签订后第十五个月向采购人提供第十二个月对账清单及正规合格、有效的完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季度结算价格=所报折扣率*单项控制价*实际配送数量。
6.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30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本项目共有17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6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标日期:2026年3月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简阳市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简阳市外四路30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8-27281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601号
联系方式:028-652369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先生、宋女士
电话:028-6523698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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