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自治区排污许可质量巩固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DW2026007
项目名称:2026年自治区排污许可质量巩固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50000
最高限价(元):1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年自治区排污许可质量巩固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125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1.通过按月开展全区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对各地州市核发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汇总提交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反馈各地州市进行整改。预计全年完成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400家,提交审核报告400份,并按季度提交季度审核总结报告。
2.通过按月开展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对各地州市核发质量进行回顾性检查,发现问题汇总提交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反馈各地州市进行整改。预计全年完成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70家,提交审核报告70份,并按季度提交季度审核总结报告。
3.通过按季度开展重点行业年度执行报告审核,对各地州市审核的年度执行报告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汇总提交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反馈各地州市进行整改。预计全年完成火电、钢铁、水泥等3个重点行业年度执行报告150张,提交审核报告150份,并按行业提交行业年度执行报告审核总结报告。
4.通过按月开展其他行业年度执行报告审核,对各地州市审核的排污单位季报、年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汇总提交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反馈各地州市进行整改。预计按照现有排污单位总数(除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外合计约5500家)的2%比例开展审核,全年完成各行业季报、年报审核110张,提交审核报告110份,并与重点行业年度执行报告审核情况一并出具自治区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年度审核总结报告。
5.通过开展现场核查,对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执行报告填报准确性与合规性等进行现场技术帮扶指导,提高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意识,提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证后监管水平。全年按照4批次开展现场核查,核查企业数不少于40家,提交现场核查报告40份,并提交现场核查总结报告1份。
6.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要求,开展全区排污许可与执行报告审核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技术人员对技术薄弱地州市开展针对性培训,组织技术人员随时解答各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及企业有关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填报相关问题。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服务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服务商的信誉情况需在开标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一。若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地 址: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方式:0991-4165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德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01栋1#商业综合楼(A 、B座)B单元商务办公401室、403室、404室
联系方式:17690218768、0991-2201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7690218768、0991-220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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