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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壶梯山爱国主义教育馆部分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6-03-05 10:30:00浏览次数:4
项目概况 壶梯山爱国主义教育馆部分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澄城县财政局四楼42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WLJ(2026)HTSWX-1 项目名称:壶梯山爱国主义教育馆部分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

项目概况

壶梯山爱国主义教育馆部分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澄城县财政局四楼42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WLJ(2026)HTSWX-1

项目名称:壶梯山爱国主义教育馆部分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壶梯山爱国主义教育馆部分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19,928.1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壶梯山爱国主义教育馆部分维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壶梯山爱国主义教育馆部分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壶梯山爱国主义教育馆部分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但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11)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2026年03月1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1:30:00 ,下午 14:3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澄城县财政局四楼42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但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③项目基本情况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为暂定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履行期限以投标响应时间及合同签订时间核算为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澄城县宝塔路与长宁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15929038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澄城县古徵街北段财政局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0913-6868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5929038885

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3月05日


相关附件:
文旅局维修项目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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