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务实-竞争性磋商-2015-WS075市直管公房资产评估磋商公告 |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WS075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财政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邮 编: 361004 网 址: www.xmws.com 电话/传真: 0592-5822910/5822911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直管公房资产评估 |
| 来源: | 市级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项目性质): | 市直管公房资产评估1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近期(上一月、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税务登记证书、近一或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交证明);若磋商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响应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一级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响应供应商属于分支机构的,则其总公司须同时具备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一级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6、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文件购买时间: 即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200元整,需邮寄磋商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应在汇转磋商文件费后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收件人付费方式寄送磋商文件、发票等相关材料。 |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 2015-5-12 09:30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7(C406)(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李先生 电 话:0592-5822905 传 真:0592-5822911 |
| 其他: | ①“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工行鹭江支行;账号:4100020038000000248;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5822900。②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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