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采购-2006-CG10道路路灯灯杆灯具项目答疑纪要各投标单位: 我司代理招标的道路路灯灯杆灯具项目,招标编号为2006-CG10,经采购人确认,现作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二)技术要求:“1.8、灯杆材质应采用上海宝钢钢材;”。现更改为*条款: “
*1.8、灯杆材质必须采用上海宝钢、武钢或鞍钢钢材;” 。 2、原招标文件(二)技术要求:“1.7、灯杆须具有“3C”认证并提供“3C”认识标志;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部门的镀锌、喷塑的检验报告。”现更改为“1.7、灯具具有“3C”认证并提供“3C”认识标志;灯杆、灯具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部门关于灯杆的镀锌、喷塑的检测检验报告。” 3、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三、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时无须退还。”应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时无息退还。” 。 4、原招标文件 (三)、评分标准及办法
| 1 | 技术因素 | 投标文件中灯杆材质承诺采用上海宝钢钢材的 | 提 供得2分 |
| 未提供得0分 |
| 投标文件中提供2005年以后的生产厂家关于宝钢材料供货合同、进货单以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 提 供得3分 |
| 未提供得0分 |
现更改为:
| 1 | 技术因素 | 投标文件中提供2005年以后的生产厂家关于宝钢、武钢或鞍钢材料供货合同、进货单以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 提 供得5分 |
| 未提供得0分 |
删去其中的“投标文件中灯杆材质承诺采用上海宝钢钢材的:提供得2分,未提供得0分”。 原招标文件 (三)、评分标准及办法
| 1 | 技术因素 | 投标文件中提供灯杆通过“3C”认证相关证明的; | 提 供得3分 |
| 未提供得0分 |
现更改为:
| 1 | 技术因素 | 投标文件中提供灯具通过“3C”认证相关证明的; | 提 供得3分 |
| 未提供得0分 |
5、光源采用250瓦高压钠灯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6、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06年3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06年4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00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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