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纪要-2005-WS61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能化变频中央空调设备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针对有投标单位提出的疑义,经采购人确认,特作如下答疑:1、由于本项目为纯设备采购,因此,“机电安装资质”在评分办法中建议不作要求;在评标办法中,删除“D、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得10分,没有不得分。”该分值10分调整至“C、设备运行成本”。原要求为:“C、设备运行成本(30分)变频压缩机变频性能(15分)80级或以上得15分,50级或以上得10分,35级或以上得5分,35级以下得0分。室外机风扇变速性能(15分)15级或以上得15分,10级或以上得10分,5级或以上得5分,5级以下得0分。”现更改为“C、设备运行成本(40分)a、变频压缩机变频性能(17分)80级或以上得17分,50级或以上得12分,35级或以上得7分,35级以下得0分。b、室外机风扇变速性能(17分)15级或以上得17分,10级或以上得12分,5级或以上得7分,5级以下得0分。c、所投设备的效能比(6分)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所投设备的输入功率与其制冷量的比值视情打分。”2、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制冷量14.2KW和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14.2KW均改为14KW;3、制冷量85KW统一改为84KW(偏差为±1KW);4、商务评分原要求为“商务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2=30%”,现更改为“商务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2=20%”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要求为“2005年11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05年12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其余要求不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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