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03]ZDL[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阳经济开发区创业园四期-医卫材料产业园二期XG-35#、XG-36#、XG-37#地块厂房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评分要求表述完整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评分PT.9土建专业组组长、PT.10安装专业组组长、PT.11拟投入专业人员1、PT.12拟投入专业人员2、PT.13拟投入专业人员3更正表述为:
| PT.9土建专业组组长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土建专业组组长,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质的得1.5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有效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造价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于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若注册造价师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聘用合同和响应文件上一个月的工资表)。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专业以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资格、职称证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PT.8/PT.9/PT.10/PT.11/PT.12/PT.13/PT.14人员不得重复,重复不得分。 |
| PT.10安装专业组组长 | 3.00 | 是 | 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安装专业组组长,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质的得1.5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有效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造价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于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若注册造价师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聘用合同和响应文件上一个月的工资表)。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专业以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资格、职称证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PT.8/PT.9/PT.10/PT.11/PT.12/PT.13/PT.14人员不得重复,重复不得分。 |
| PT.11拟投入专业人员1 | 3.00 | 是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每投入一名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专业)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有效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另须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于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若注册造价师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聘用合同和响应文件上一个月的工资表)。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专业以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资格证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PT.8/PT.9/PT.10/PT.11/PT.12/PT.13/PT.14人员不得重复,重复不得分。 |
| PT.12拟投入专业人员2 | 3.00 | 是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每投入一名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专业)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有效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注册证中没有明确专业的,应另须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于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若注册造价师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聘用合同和响应文件上一个月的工资表)。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专业以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资格证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PT.8/PT.9/PT.10/PT.11/PT.12/PT.13/PT.14人员不得重复,重复不得分。 |
| PT.13拟投入专业人员3 | 2.00 | 是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每投入一名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人员的得1分,满分2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有效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于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若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聘用合同和响应文件上一个月的工资表)。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PT.8/PT.9/PT.10/PT.11/PT.12/PT.13/PT.14人员不得重复,重复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9号
联系方式:0599-5840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联系方式:139506094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晓梅
电话:13950609464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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