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N5115252025000121
采购项目名称:高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依据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的推荐成交供应商办法,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不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总数。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2
终止原因:依据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的推荐成交供应商办法,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不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总数,故终止评审。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3
终止原因:依据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的推荐成交供应商办法,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不能满足本项目至少所需的总数,故终止评审。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4
终止原因:依据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的推荐成交供应商办法,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不能满足本项目至少所需的总数,故终止评审。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5
终止原因:依据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的推荐成交供应商办法,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不能满足本项目至少所需的总数,故终止评审。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6
终止原因:依据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的推荐成交供应商办法,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不能满足本项目至少所需的总数,故终止评审。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7
终止原因:依据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的推荐成交供应商办法,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不能满足本项目至少所需的总数,故终止评审。
三、其他补充事宜监督部门:高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5418361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高县司法局
地址:高县庆符镇魁星路156号
联系方式:13629038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大兴路一段168号
联系方式:编制文件:0831-5410676、开评标:0831-535396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0831-5410676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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