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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6-01-14 16:30:00浏览次数:2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14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14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00-0008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1500 最高限价(元):141500 采购需求:查看

葫芦岛市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规班)70人,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少于40个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供应商按照《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等相关要求,负责制定开班计划、组织教学实践、开展必要的跟踪服务,按期保质完成培育任务,接受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培育效果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培训后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包组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11864 最高限价(元):311864 采购需求:查看

葫芦岛市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80人,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少于40个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供应商按照《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等相关要求,负责制定开班计划、组织教学实践、开展必要的跟踪服务,按期保质完成培育任务,接受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培育效果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培训后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包组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67796 最高限价(元):467796 采购需求:查看

葫芦岛市2025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乡土文化能人专题班)120人,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少于40个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供应商按照《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等相关要求,负责制定开班计划、组织教学实践、开展必要的跟踪服务,按期保质完成培育任务,接受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培育效果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培训后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包组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磋商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需要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报,规定时间30分;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龙湾南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429-3553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4号楼3单元102 联系方式:0429-3235880 邮箱地址:hldyjxmglzx@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石化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4030800000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29-323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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