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2025年至202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石泉县向阳大道东段4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HLZB2025-1016
项目名称:石泉县.公安局2025年至202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公安局2025年至202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 1-1 | 安保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视频监控维保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公安局2025年至202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公安局2025年至2026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至 2026年01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石泉县向阳大道东段4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翰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翰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领取方式为现场获取,领取人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泉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新区
联系方式:15129355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翰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曲江华著中城52幢11102号
联系方式:192091515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丽
电话:19209151533
陕西翰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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