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采购-2005-WS57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急救中心办公及业务楼电梯设备招标答疑纪要各投标单位: 我司代理招标的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急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及业务楼电梯设备招标,针对投标单位的疑问,经采购人确认,现作如下更改: 1、投标人资格要求原界定为“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投标人可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制造商。”现更改为“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投标人可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制造商,同时,电梯制造厂家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应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 2、技术参数要求中原界定为“(4)轿门、轿壁:采用蚀刻不锈钢,板厚≥1.5mm,门外框用进口大理石装饰。”现更改为“(4)轿门、轿壁:采用蚀刻不锈钢,板厚≥1.5mm,门外框装饰由采购人自行解决。”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依据以上条款进行修改,也可带原招标文件至我司置换最新招标文件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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