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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1) (项目编号:HYGP-2026-B-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6-01-12 18:50:00浏览次数:1
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1) (项目编号:HYGP-2026-B-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1) (项目编号
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1) (项目编号:HYGP-2026-B-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1) (项目编号:HYGP-2026-B-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2026-B-001 项目名称: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6.36万元 最高限价:326.3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26.36 326.36 其他建筑工程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工程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内完成(包含设计、施工所需全部时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设计单位具备即可);(2)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项目部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文件第二十条要求,且为单位正式职工。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2)设计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2)结构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3)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及无在施工程加以承诺;(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也可单独配置)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5)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及无在施工程加以承诺;注: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任命书(联合体参与磋商的,任命书须加盖联合体各方成员公章),同时提供以上人员2025年至今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5年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6、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或2026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9、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个,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须提供联合体磋商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2026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上午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陆万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项目编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佟楼支行账号:0302060819300671662户名: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号:102110000390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   联系方式:022-83127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联系方式:022-23446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雪、周竞研、徐亚静   电话:022-23446983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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