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QZC2025-064
采购人: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2108000元/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产权单位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系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管的区属国企。
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在此已办公多年,面积为6415.37平方米,房屋功能与配套专属功能已形成固定区域布局、安全设施成熟、车位供给充足、拥有专用办公配套等条件,可直接匹配多部门集中办公、涉密业务开展、群众服务等需求,无需额外大规模改造,能有效规避办公中断风险。
若更换房源,将产生大额装修改造费用、设备迁移成本、造成业务衔接断层、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拟定供应商可提供与机关履职周期匹配的长期稳定租赁服务,租金标准合理,且过往履约记录良好,既能保障机关工作连续性。又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切实控制项目成本,确保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龙翔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3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周丽娟、赵环宇、白光泽
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媒介:本次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至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提供供应商符合本项目采购服务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
4.在公示期限内,如果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本项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重新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本项目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686
2.财政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3.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甄宏然
联系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B座2楼
联系电话:0431-81163783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pdf (6.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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