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警大队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长春新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警大队办公场地租赁
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21145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长春新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警大队在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龙翔商务中心已办公多年,面积为52543.23平方米,房屋功能与配套专属功能已形成固定区域布局、安全设施成熟、车位供给充足、拥有专用办公配套等条件,可直接匹配多部门集中办公、涉密业务开展、群众窗口服务等需求,无需额外大规模改造,能有效规避办公中断风险。
若更换房源,将产生大额装修改造费用、设备迁移成本、造成业务衔接断层、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拟定供应商可提供与机关履职周期匹配的长期稳定租赁服务,租金标准合理,且过往履约记录良好,既能保障机关工作连续性。又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切实控制项目成本,确保财政资金合理使用。现拟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性来源方式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3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月13日 至2026年1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
(1)周丽娟 吉林宏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高级工程师
(2)赵环宇 吉林省永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3)白光泽 长春职业技术大学汽车学院 教授
2.发布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8133568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B座2楼
联系方式:李莹莹 0431-81163783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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