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集中租赁广垦商务大厦办公用房场地项目):
| 广州市智汇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201房 | 19,682,100.00元 |
合同包1(集中租赁广垦商务大厦办公用房场地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智汇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集中租赁广垦商务大厦办公用房场地项目 | 广垦商务大厦A1栋2-3层、A2栋1-17层办公用房场地 | 按采购需求要求 |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12个月(合同到期或预算金额使用完毕视为合同终止,以两者之一先到为准) | 按采购需求要求 |
洪移山、李韧、吴婉丽、董加桐、肖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 集中租赁广垦商务大厦办公用房场地项目 | 9.37052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集中租赁广垦商务大厦办公用房场地项目):
| 广州市智汇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9,682,100.00元 | 19,682,100.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2.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采购合同履行期满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D栋333
联系方式:020-82118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开泰大道归谷科技园C2栋11楼
联系方式:020-383536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020-38353633
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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