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WS18(2)厦门市卫生监督所信息平台二、三期功能研发及其相关设备招标答疑纪要各投标单位:针对有投标单位提出的疑义,经采购人确认,特作如下答疑: 1、删除原招标文件中“四、与招标有关的要求: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由于本次采购预算中已经包括第一期的源代码使用费,因此,原招标文件中“四、与招标有关的要求的第8点不作更改”。 3、鉴于该项目售后服务的实际需求,对于厦门以外地区投标商的要求不变。 其余要求不变。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二00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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