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微魔法®软硬件-软件与设备供应平台

服务专员:18559297315

软硬件开发 - 设备供应 - 工程施工品牌
综合型智能软硬件与工程服务优选平台
搜索
全国热线
4008-598-678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2025-12-26 16:30:00浏览次数:1
公告信息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774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公告信息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774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一 供应商须知表”中条款号21.2磋商小组组成的内容“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现修改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 3 人组成,共 3 人。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6日15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的备份文件保持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4)未按时递交电子版备份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在评审阶段有二次报价的环节,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6.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响应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大街49号 联系方式:0418-8312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联系方式:024-6210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柳、靳云峰、史颖、高永博、张兵 电  话:024-62100999
 
免责声明:所有数据来源政府与采购公司数据,无任何编辑或篡改来源数据;【点击访问数据来源
售前咨询:
4008-598-678

版权所有 ©2015-2025  微魔法智能软件硬件  Copyright  weimof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5015615号-25 

手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