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成都市绿色低碳发展协会 | 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3号8栋1层1号 | 727,000.00元 | 合计(总价):727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绿色低碳发展协会)
| C19990000 | 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近零碳排放园区验收碳减排量(CDCER)服务 | 提供近零碳排放园区验收碳减排量(CDCER)服务 | 供应商应保证碳减排量的真实性,成交后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碳减排量进行真实、准确的说明,并承担因其提供的碳减排量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具体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满足近零碳排放园区验收碳减排量(CDCER)服务内容和要求 |
江慧、王保新、古户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编号:51011625210200013228[2025]01015
2.采购预算:820000元,最高限价:814537.8元
3.采购品目编码: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4.监管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28-85804726,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二段36号。
5.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我单位完成近零碳排放园区验收须认购“碳惠天府”机制碳减排量45252.1吨CO2e。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作为承担“碳惠天府”机制碳减排量交易的唯一平台,经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核实,截至2025年10月30日,符合我单位认购条件,可供应存量的碳中和服务商只有成都市绿色低碳发展协会(61835.682吨),为顺利完成成都市近零碳排放园区验收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由成都市绿色低碳发展协会提供近零碳排放园区验收碳减排量(CDCER)服务工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长城路二段1号
联系方式:02885881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299号3栋附301号
联系方式:028827072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2707206
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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